2024-10-11
日前,中國民用航空局批復同意新建麗水機場命名為“麗水機場”。
命名是新建機場的重要法定環節,為確保新建麗水機場名稱的唯一性和展現麗水特色,麗水機場工程建設指揮部公開征集新建麗水機場名稱活動,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提出了麗水機場、麗水處州機場、麗水蓮城機場、麗水南山機場等多個建議方案。
《民用機場名稱管理辦法》規定:民用機場名稱由專名和通名兩部分組成。專名一般由機場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組成,分為一級專名和二級專名,應當以確定機場具體地理位置并區別于其他機場為準則。特殊情況下可以不設二級專名。
新建麗水機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夢想,在公開征名建議方案的基礎上,經綜合評估、征求意見、專家評審,并報軍地有關主管機構核準,新建麗水機場正式命名為“麗水機場”。
麗水機場名稱獲批后,依次向IATA和民航局空管局申請指配三字碼“LIJ”和四字碼“ZSLI”。下一步,三、四字碼將用于麗水機場在中國民航離港系統中靜態數據的配置和注冊、民航轉報網轉報地址及路由申請、電報的編寫等。